赵宇辉
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引来不少人的关注与热议。
据悉,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要从五个方面着手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包括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对比城市金融服务,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仍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首先,农村人口不仅流动性大、居住分散,而且还缺少稳定的收入流水与银行交易记录。信贷历史更是多为空白,加之我国尚缺统一、科学且被广泛认可的农村信用评级模型,使得金融机构通常难以对农户进行“精准画像”并顺利征信。其次,目前我国农户经营范围更多局限于粮食生产、果蔬种植、畜牧养殖、民宿等方面,经营规模普遍较小,致使其往往因缺少高价值抵质押物而难以达到申请金融信贷服务的担保条件。最后,很多农户的经营项目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异常天气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其营销的不少农产品也在市场价格和消费者需求度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波动,导致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风险、成本均有所提升。凡此种种,都让一些金融机构对于服务农村感到动力不足。
为此,《意见》强调,要通过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加强政策保障与组织推动,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等举措来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
既然如此,我们又该从哪些具体环节做起呢?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应分为以下几点:一是各地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并且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以求通过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和流转规则来激活农村“沉睡资源”,提升农村资产流动性。二是各个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寻求同基层有关部门建立合作,通过打造农户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出以信用促信贷、以信用防风险等举措,尽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从而解决农村信贷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各个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寻求同智慧养殖、智慧仓储、卫星遥感等领域的头部公司、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从多个维度获取借款农户的生产经营信息及押品在押信息,进而有针对性地强化押品风控能力,最终实现借款农户的融资需求与银行风险防控的平衡。四是各个金融机构应该积极转变思维,通过走进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生产生活,了解农户大棚、猪舍、鸡舍等信息,熟练掌握生猪养殖周期等农业生产常识来真正弄清、弄透农村市场规律和农户需求,以便更好地结合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对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进行创新。这样一来,或能使我国金融服务更多地进入乡村。
总的来说,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亟须完善,是时候予以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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