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复员军人,现在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我看国家的规定说是个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我已经有12年军龄了,前一段时间我去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必须缴到60岁才能领养老金,请问这是为什么?”日前,市民郭先生打来电话咨询。
记者从梁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第五条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说,参保职工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少要满15年,这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但并不是说只要缴满15年就能享受养老保金待遇。据了解,国务院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因此,按照郭先生的情况,其12年军龄可以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以后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可以领取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