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药房商会一行30人日前到访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围绕5月31日公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规定》)以及合作区的商事登记、药品零售等主题进行交流座谈。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副局长邱润华详细介绍了《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及意义,该规定明确,澳门药剂师、中药师、中医生和药房技术助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备案后,即可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直接提供药学服务,无需参加内地相应考试。这不但对澳门药学技术人员跨境执业提供便利,也拓阔了澳门药学人员的创业就业空间。随着在横琴居住的澳门居民逐渐增多,合作区药店面临的澳门居民购药需求也相应增多,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到合作区执业,可以发挥专业服务能力,较好地指导琴澳居民购买药物,让居民体验趋同澳门的服务。
当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还就即将实施的备案办法及备案系统征询澳门业界意见。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市场监管处及商业登记处负责人就合作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流程、手续及监管机制,以及澳门投资者在澳门“跨境通办”合作区商业登记的办法进行讲解。
澳门大药房商会理事长吴慧红表示,《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的出台在澳门医疗业界引起较大反响,法规减少了以往较为繁复的执业手续,使得跨境执业的路径更加清晰、便捷,相信会增加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到横琴执业的意愿,增强澳门药房零售企业到横琴投资发展的信心。
澳门大药房商会与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还就琴澳两地药品零售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讯进行了探讨,表示将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琴澳两地的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维护好居民的用药安全,提高合作区药品零售服务水平,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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