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12345马上办便民服务热线接到来电,市民反映:其与永城市某公司达成合作,该公司为反映人完成网店入驻,反映人向该公司支付3万元。后续反映人在网上并未搜索到其网店,双方产生纠纷。本次来电希望相关单位督促该公司继续完成合作,否则便退款。
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工单后,随即调派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已成功为反映人的网店完成入驻,只是未上传产品信息,所以无法搜到店铺。合作协议中明确写明网店完成入驻后支付全款,但徐女士以无法搜索到店铺为由,不愿支付全款。经相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和反映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双方同意由反映人先支付2万元,该公司协同反映人上架产品,待可以正常搜到店铺后,反映人再支付尾款。经回访,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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