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新闻网讯 “现在不在家门口堆东西了,也不乱扔垃圾了,我们自己定的‘村规民约’里说了,要管住大家的手,周围环境干净卫生了,我们生活也高兴了。”近日,在民安街道办事处李大夫庄村,村民杨大妈告诉笔者。
这是示范区民安街道办事处李大夫庄村,结合村里实际制定“村规民约”以来的变化。该村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充分讨论、仔细研究、共同商议制定了本村“村规民约”。以切合实际、符合本村村情的“村规民约”积极引导基层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近年来,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民政部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红白事、道德评议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中,特别针对农村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懒汉行为、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使“村规民约”真正发挥“集民意”“符民情”“约民行”的作用,从而使之在基层群众自治中迸发出活力与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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