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卫健委获悉,今年该委将实施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全力保障我省危重孕产妇得到基本医疗救治。
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我省高龄、高危孕产妇比重不断增加,孕产妇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通过压实市县政府责任、实施妊娠风险评估、开展专科能力建设、健全产科重症救治平台等措施。与此同时,我省居民收入和医疗保障水平有限,还有部分危重孕产妇因为经济原因,延误治疗或放弃治疗,严重影响个人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今年该委将实施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全力保障我省危重孕产妇得到基本医疗救治。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救助对象为我省户籍(或其丈夫为我省户籍)的危重孕产妇,怀孕至产后42天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病种,并在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及治疗,按自愿原则,在医疗保险、补充保险等报销之外实施再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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