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海口市人社局获悉,5月12日起,将在海口市试点使用省级修订后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并在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同步更新。
据悉,申请单位通过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端口,根据申请员工实际情况按照情形导服进行勾选(可多选),系统会自动匹配所需材料。
同时,对申请材料进行简化。取消8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银行开户许可证、《海口市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表》、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购房合同。
优化8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提交次数,首次申请时应上传,后续申请可不上传。调整2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初次和后续申请均需上传,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创业企业法人提供)、《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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