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着力引进优质企业龙头项目,根据《东莞市高质量产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部署要求,《东莞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简称《奖励办法》)近日印发,参与招商的“引荐人”可获丰厚奖励,奖励金额从10万元至300万元,可谓“真金白银”促招商。
奖励类别主要有三种:一是项目信息奖励。推动承诺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及以上项目实现签约,在项目缴纳全部土地款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二是引荐固定资产投资超30亿项目奖励,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按照项目缴纳土地款、正式投产运营、完成80%约定固投、完成全部约定固投等四个阶段,分别给予奖励总额的20%、40%、30%、10%,单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300万元。三是引荐外资项目奖励,引荐由《财富》杂志最新发布的“世界500强”(含全资或直接控股子公司)外资项目实现投产的,按照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千分之一,最高奖励100万元。引荐新设立或增资扩产的三年内实际使用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按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万分之五,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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