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公开向公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商征集意见。
通知明确,本次实行框架协议的服务为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限乘用车等车辆的加油等服务),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本次采购限额为江苏省本级、南京市本级100万元(不含)以下;其他设区市、县(市、区)及以下50万元(不含)以下。供应商应具有完备的支付系统(加油卡或电子卡业务)。框架协议期间的价格为加油当日加油站挂牌零售价×(1-优惠率)。最高限价为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5%,0号柴油、-10号柴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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