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依托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开发了政府采购“四方评价”系统,用诚信评价倒逼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目前,咸宁市本级已对91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四方评价”,各方主体满意率整体达到99%以上。
据了解,“四方评价”是采用线上互评的方式,通过设置包括投标过程、合同履约、售后服务、专业水平在内的142项精细化评价指标,全面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进行评价。重点关注采购人是否按规定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是否存在故意拖延竣工、评审专家是否规范参与评审、代理机构是否规范组织开展评审等。
为确保评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方评价”实行“一项目一评价”,评价结果由财政监管部门定期公示,对评价结果较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咸宁市财政局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实施专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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