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坚持以“大财政”理念为统领,着力健全“大预算”体系,突出“大绩效”导向,强化“大数智”支撑,构建“大安全”格局,2025—2026年在省本级和部分市县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2027年全省推行,争取用3—5年时间,进一步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保障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形成系统集成、法治健全、科学精细、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以财政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着眼财政科学管理全局,《意见》明确三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健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预算刚性约束,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力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合理确定相关部门职责,减少预算资金二次分配和部门间横向资金分配。优化绩效评价“末位淘汰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效衔接。
二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激发市县高质量发展活力。要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完善财政收入划分,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体系,规范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体系,逐步统一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政策。因地制宜逐步调整优化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实施范围和方式,推动由“扶弱为主”向“扶弱培强并举”转变,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管理要求,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实施机制。
三是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推动财政可持续运行。要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基层“三保”管理,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进财政数智化建设。《意见》提出,要强化全口径“三公”经费管理,改进“三公”经费限额管理机制,建立与部门履职需要相匹配的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和预算安排机制。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确保2028年年底前存量隐性债务“清零”。
《意见》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财政厅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实施财政科学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强化重点任务督促落实。充分发挥财政科学管理综合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管理基础较好、具备改革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财政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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