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纬23度、“太阳转身的地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屏边县)被誉为滇东南“绿肺”、“中国天然氧吧”、祖国最南端的“春城”。
屏边县于1963年正式建县。60多年来,屏边经济和财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36亿元,人均GDP达6.03万元,分别是1963年的1019倍和622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亿元,支出完成17.57亿元,分别是1963年的442倍和1932倍……这一组组数字背后,凝聚着一代代心系民生、服务中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屏边财政人的智慧和汗水。
党的十八大以来,屏边县财政局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先后获评“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优秀集体”,屏边县脱贫攻坚“扶贫先进单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屏边模范机关”等称号。此外,连续两年在屏边县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多年基层“三保”保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公开等上对下考核指标排名红河州前列。
以为民“初心”引领理财“臻心”
心系民生,情暖百姓。屏边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屏边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2023年,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5%、2%、3%、3.01%、3.03%,财政民生支出占比连续多年保持在80%左右。全县教育支出累计14.13亿元,较好保障了“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家庭困难学生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落实,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屏边县获评“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累计12.63亿元,有力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难及重度残疾人、困难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水平,全县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卫生健康支出累计7.42亿元,全力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助力屏边县获评“2023年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突出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17.69亿元,支持农村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领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投入节能环保资金2.05亿元,支持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屏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以发展“信心”塑造管财“匠心”
心系发展,锐意改革。屏边县财政局始终把“为人民理好财,为政府管好家”作为使命任务,全力壮大财政收入规模,狠抓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治理效能,着力构建常态长效的财会监督体系,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预算编制、资金下达、库款保障“三个优先”,兜牢兜住“三保”底线。近年来,屏边县基层“三保”连续考核排名红河州前列,多年未发生“三保”舆情风险。全面落实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县域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目前,屏边县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等级较低,风险总体可控。
“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好似浪淘沙。”屏边县财政局以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处,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预算281万元。同时,以“总量只减不增、存量及时消化”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减负强责”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预算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消化往来款项1529笔,消化金额占规模数的62.95%,往来款项清理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预算单位支出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屏边县财政局印发《屏边县预算单位大额财政资金支付报告机制》,在不改变各预算单位经济责任主体及会计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大额财政资金支付审核,推进预算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议事程序,增强法纪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权责不变、依法依规、调整优化、整合资源、规范核算”的原则,对县级预算单位及财务人力资源进行调整优化,减少一级预算单位19个、财务人员30人,调整的财务人员不再从事专职财务工作。此举充分发挥了专业财务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妥善解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紧缺问题,着力防范财务运行风险。
以攻坚“决心”筑牢用财“廉心”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结算造册细至一分一厘,为的就是财政清明。屏边财政人常怀约束之心,杜绝侥幸之念,牢牢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细心做好每一笔账,认真管好每一分钱。
为解决一人揽权和资金支付不规范现象,屏边县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破题,探索建立预算单位财务联审机制,研究出台《屏边县预算单位财务联审实施方案(试行)》,创建“1113”财务监管格局,率先成立红河州第一家“预算单位财务监管中心”,规格为副科级,专门负责预算单位财务联审工作。设置6个经费支出审核组,实行AB角复审模式,在不改变各预算单位经济责任主体及会计责任主体前提下,对所有预算单位经费支出事前事项进行联审。通过联审“再把关”,倒逼各预算单位修订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健全内控制度,提升管理质效。自2021年8月探索建立全县预算单位财务联审机制以来,共计开展财务联审6942次、涉及金额47.19亿元,联审不合规退回1888次、涉及金额7.4亿元,平均退回占比15.68%;2024年联审退回率较联审初始年降低近20个百分点。通过财务联审,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和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大幅减少,进一步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强化了财经纪律约束,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下一步,屏边县财政局将全力以赴夯实“稳”的基础、激发“进”的动能、提升“立”的质效、把好“破”的节奏,集中精力抓收入,集中财力保“三保”,集中合力保“盘子”,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支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把取之于民的财政资金更好地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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