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坚持把更好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民本型财政建设,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绘就“幸福龙江”温暖图景。
——坚持目标引领,汇聚保障之势。坚持把财政社保工作融入全国和全省大局,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破解民生难题,持续优化政策和资金供给。2024年,全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7.1%。改革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政策、优化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发放方式,以及统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支持“西学中”人才培养等多项为群众办实事政策先后落地见效。围绕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着力打造兜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监管有精度的民生服务保障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筑牢民生根基。坚决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以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目标,建立“就业促进+技能提升”双轮驱动机制,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2024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7.7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均值保持在历史最优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切实兜好民生底线。持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各项优抚安置待遇兑现。落实残疾人关心关爱政策,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支持办好“幸福龙江”建设“20件民生实事”。
——坚持守正创新,释放改革效能。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照护服务能力。先行先试、主动探索,研究出台实施生育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机制。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强基固本。加力推进殡葬改革,对殡仪馆、骨灰堂建设及设备购置予以补助,加快补齐殡葬服务短板。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资金绩效。强化预算分配执行管理,跟踪督导资金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履行资金分配和拨付程序,建立“监测预警—通报约谈—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定期统计分析并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指导资金主管部门对新增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按规定做好集中监控和日常监控,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强化财会监督,形成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的合力,防范化解预算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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