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补充通知,明确自2025年起,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项转移支付,整合并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公共文化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做好资金整合的工作衔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效能。
通知提出,资金整合后,3项转移支付作为公共文化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统一管理,公共文化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相应增加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转经费补助、陈列布展补助、国家级重点博物馆补助,以及地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补助等。具体支出范围、支出内容、申报程序、分配方式等要求,继续按3项转移支付现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应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公共文化补助资金绩效运行监控,重点监控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下达的绩效目标,发现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省级财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开展本地区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自评,向财政部、中央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开展资金绩效评价,财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以及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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