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林草局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国将建立古树名木保险制度。
古树名木是十分重要的物种资源、景观资源和生态资源,它承载着传统文化,记载着历史变迁,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今年1月25日,国务院公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
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司长张利明表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出台,从国家制度层面对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公布、日常养护管理、合理利用、文化传承等进行规范,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将开启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崭新篇章。
近年来,我国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区域和具有重要价值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破坏古树名木行为受到有力惩处,但违法采伐、移植、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地方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保护管理要求不统一等问题,亟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
张利明表示,国家将突出科学保护、原地保护,全链条、全方位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针对不同树龄的古树名木,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规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注重管养结合。同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古树名木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充分发挥这些人工商品林的经济效益。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完善中央资金投入政策,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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