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百度影音因盗播行为受到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起诉一事在业界掀起巨大波澜,而这一次似乎轮到了小米。虽然没有受到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捆绑”起诉,但实际自去年以来,小米已经遭到来自视频网站和电视台方的四次侵权诉讼。
去年11月,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MPA)、美国电影协会(MPAA)、万达影业、乐视影业等联合发起了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行动。该联合行动向法院起诉了百度影音、快播等盗版侵权行为,并向百度影音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亿元。此外针对百度影音和快播的行为,该联盟还向国家版权局执法处进行了行政投诉。目前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是,法院已经对此案件的快播部分进行了相关判决,同时在行政投诉方面,国家版权局执法处也对百度影音和快播做出了罚款25万元和要求整改的处罚决定。
对此,一位互联网公司高管称,一些视频网站已经花费巨额资金购买了涉案影视作品的相关权利,系涉案作品的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被告方向公众放映这些热播的作品,严重违反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这是种犹如盗窃一般的行为。
实际上近来小米也爆出了四例侵权丑闻。据记者了解,去年10月,优酷土豆集团曾经表示,该集团向海淀区法院起诉小米盒子涉嫌对10部剧目的侵权点播,并要求小米赔偿510万元。就在优酷土豆起诉小米的几月前,迅雷也曾将小米告上法院,理由是小米盒子设置的影视点播功能,盗播其电影《武侠》、《泰囧》,迅雷要求小米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同样去年9月,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向海淀法院起诉称,小米盒子盗播湖南卫视王牌节目《天天向上》,请求法院判令小米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时至今年,小米的侵权行为似乎还在延续。近日乐视网起诉小米社区侵犯《大武生》、《二次曝光》、《观音山》等五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事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据记者了解,法院要求小米科技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一共11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此,深圳一家大型基金公司TMT研究员指出,视频网站之间互诉侵权本质就在于自己花高额成本购买的影视剧集,被对方“无偿”播出后,造成自己的流量及广告的损失,也间接地造成其成本的增加及盈利能力的下降。而正常的途径应该是分销或资源共享,这是可以分摊成本甚至实现盈利的。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称,“在近期召开的IT领袖峰会上雷军高调宣布小米今年营收将达700亿元,自此小米又向营收大户又迈进了一大步。不过其屡次爆发的内容侵权丑闻却与其‘营收大户’的称呼背道而驰。”
TMT研究员进一步评价,在百度影音、快播、小米此类盗播案件中,虽然赔偿的金额不算大,但是在视频行业反盗版进程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此次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行动和多家视频网站起诉小米侵权的结果对整个行业未来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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