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广网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迈上新台阶

[ 时间:2026-01-28 01:38:43 | 来源:商广网 ]

  李平

  “十四五”时期,我国税务部门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和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税收征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不断加强,为高质量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智慧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智慧税务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建设数字中国、数字政府的重要部署,顺应数字化发展大势,税务部门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全面推进税费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一是建成并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升级。新电子税务局不仅实现了发票业务全程网办,还覆盖了税务登记、税费申报、税款缴纳等多方面业务办理场景。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推出“智能开业”“自动算税”“问办协同”等业务办理场景,90%的高频办税缴费业务可以在3分钟内办结,70%的纳税人仅需一键确认或者补正少量的信息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数电发票;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随着数电发票的普及,每年约减少印制300亿张纸质发票,节约企业发票开具、邮寄等用票成本1000亿元以上。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智慧办公平台,大力推进效能税务建设。深入推进“以数治税”,开发运行税务人端的智慧办公平台,上线多个创新应用场景,推动常用业务事项数字化转型,强化易错高频事项自动提示纠错功能,大幅提升税务行政效能。税收征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十四五”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全国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初步建立。

  一是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相继立法实施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法正式颁布。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要求的税收征管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2024年3月落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2025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力保障了数字经济背景下数电发票的全面推行;2025年6月,《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出台,可有效推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全国六大区域统一了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实现区域内执法标准统一,将有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税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数据+规则”为驱动,运用数字技术创新税务监管方式,努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税费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税务部门大力建设“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优化网上办税事项和功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新方式。探索“乐企”直联申报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的通过税务系统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连的方式),将税务算法规则嵌入企业自有系统,推动由“自主申报”向“自动算税”转变,大幅提高申报便利度,减轻办税缴费负担。

  四是税费共治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出台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格局不断巩固完善。税务、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八部门健全一体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不断加强,有效防范国家税款流失。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税务系统已分类分级曝光300余起涉税违法案件。

  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不断加强

  “十四五”时期,我国国际税收治理参与度逐步加深。

  自2019年我国首倡发起“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来,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8个国家和地区,观察员增加至30个。依托合作机制,先后在中国、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格鲁吉亚、中国香港、尼泊尔举办了六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税务部门依托多边、双边合作平台,为合作论坛各方提供有效资源,加强学习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助力各方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推动全球税收治理更加公正合理。通过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平台广泛参与全球税收治理,逐步成为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和全球税收治理的重要参与方和贡献者,中国税务在全球税收治理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持续加大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力度,目前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经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同时,积极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协商机制解决跨境税收争议,“十四五”以来累计为我国纳税人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近百亿元。“十五五”时期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展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十五五”时期,要大力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以全面优化纳税申报管理为切入口,积极构建征管新模式;以有效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为着力点,扎实构建监管新机制。在强基固本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不断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和治理效能。

  一是推进依法治税,提升税收征管法治化水平。坚持税收征管改革和法治建设相结合,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成全部税种的立法工作,加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建成成熟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准执法转变。

  二是推进以数治税,建立税费征管新模式。深入推进税务大数据云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促进税收数据与其他政务数据、企业数据、社会数据的融合,积极实现从“数据采集者”向“数据治理者”的转变,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坚持以数据治理为基础,遵循先技术引入、后业务流程再造、再到岗责体系和机构设置优化的逻辑路径,推动税费征管的技术变革、业务变革和组织变革,推动建立征管高效、服务优化、风险可控的税费征管新模式。

  三是推进从严治税,提高税务征管监管质效。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先进分析工具,不断创新税务监管理念、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多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税务监管新体系,推动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的转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做到事前对纳税人预测防范,事中出现问题及时提醒阻断,事后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深化“一案双查”“双向倒查”,促进从严治税与从严管理队伍相结合,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推进国际合作,深入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推动落实全球治理倡议,强化与联合国、OECD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深入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加强税收征管交流与合作,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继续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加强税收征管规则互通,推动税收征管技术互鉴,联合防范打击跨国逃避税,助力发展中国家提高征管能力,为全球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免责声明

①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商广网”的文字和图片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③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内容导读

·陕西铜川:老工业城市的高质量转型路
·夯实“大国粮仓” 筑牢丰收基石
·畅通双循环 商贸焕新颜|西安激活经济发展新动..
·“新国补”落地首月燃动消费市场
·全球最大农业保险保障网这样织就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迈上新台阶
·北京等50城入围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我国将加力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