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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监管风起 频启自律调查

[ 时间:2023-06-02 10:10:00 | 来源:互联网 ]

  今年以来,债券市场监管趋严。近日,多家券商、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因为债券代持、自融等违规行为而被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检查。

  5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称,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7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5月8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连发布6则公告,将违规债券代持交易这一违规行为公之于众。据自律处分信息梳理,相关违规行为中,受到自律处分的主体包括江西银行、青岛银行、郑州银行、大连银行、粤财信托等,涉及做市商、通道方以及交易人员。

  4月4日,交易商协会通报表示,在日常监测工作中发现,工商银行主承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定价严重偏离市场合理水平,干扰了市场秩序。3月31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近期在查处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案件并梳理其他案件线索时发现,富国资产管理(上海)协助相关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两家机构也因此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对此,东部一家公募基金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监管中发现的债券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加大了处罚力度。券商等机构收到监管警示函可能会影响机构当年的评分,从而导致相关机构的市场影响力受到冲击。此外,机构受到处罚也可能会导致新增客户的下降及现有客户的流失。

  交易商协会日前表示,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展业,“真做市、做真市”。同时,资管产品是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产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督,规范开展各类业务,有效防范违规交易发生。

  央行在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继续贯彻“零容忍”理念,加大对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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