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经2022年12月、2023年8月和2024年12月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于近日正式颁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随着《增值税法》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大部分税收收入。
受访专家表示,《增值税法》从立法角度明确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事项,有利于巩固增值税改革成果,对建立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支撑作用,同时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的税收预期,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
规范概念,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全面覆盖货物与劳务的增值税制度于1994年正式施行。此后增值税改革不断深化,如2016年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2017年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为三档,并逐步降低税率;2019年以来增值税留抵退税逐步推开等。
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9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约38%。2024年前11个月增值税收入约6.1万亿元,占比约38%。目前增值税纳税人超6000万户。由于商品、服务等都含有增值税,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这也使得增值税立法备受关注。
在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白彦锋看来,《增值税法》的颁布,将现行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同时也将前期我国增值税改革积累的相关成果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对进一步稳定和改善我国税收营商环境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业界呼声较高的立法目的在《增值税法》第一条得以呈现。
“在《增值税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中,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增加对《增值税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表示,这使《增值税法》成为继环境保护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关税法之后又一部明确引入立法目的的税法。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写入立法目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孔令文表示,增值税立法是我国税收法治化进程中一次重要的实体税法改革,标志着我国第一大税种正式进入“法定”时代。《增值税法》规范了多个在征管实操中存在争议和矛盾的概念事项。
例如,将“劳务”“服务”并为“服务”的概念,使增值税征税对象的表述进一步规范;将“视同销售”变更为“视同应税交易”,对视同应税交易的范畴作出更符合增值税原理的调整。
“将部分增值税事项提高到法定层级。”孔令文解释说,这集中体现在对纳税进项税额留抵部分的“价值认可”及操作方式的法律规定,给予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的权利。
“上述变化最主要的意义,是在增值税征管及纳税人适用环节增加了确定性、可预期性。随着增值税立法的落地,增值税的征管秩序、不同地区征管口径的有效统一将更加规范。”孔令文说。
《增值税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白彦锋表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创业就业、科技创新,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等,都需要税收政策给予激励。因此《增值税法》授权国务院在上述领域可以出台一些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通过税收手段支持企业发展。
征税范围清晰明确
从征税范围以及具体规定来看,《增值税法》涉及条款更加清晰明确。
例如,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体现“消费地原则”,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葛玉御表示,实践中界定“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很容易产生争议,此次立法改成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删去了“购买方在境内”的规定,这更好地体现了消费地征税的原则,与国际接轨。
再如,“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全面规范了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将有效促进增值税与其他税种之间的协调统一。
以往大众所熟悉的“视同销售”行为的提法变为“视同应税交易”行为,规定更为简洁明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税务质监技术支持部副主任赵钢锁分析,此举在原有“8+3”的视同销售目录基础上,归纳总结和简化了三类“视同应税交易”行为。“上述改变意味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其他应税服务项目的,将不再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将有效减少税企之间关于‘视同销售服务’的争议和矛盾,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他说。
《增值税法》明确了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四种情形。“这一变化适应了跨境贸易的发展。”赵钢锁举例说,针对日益增多的转口贸易,我国境内企业从境外A国购买货物后直接销售给境外B国,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均在境外,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很容易就判断出该笔交易不属于在境内发生的应税交易,不需要在境内缴纳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删减了“购进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鉴于贷款利息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经营主体影响都非常巨大,未来要综合考虑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进而作出相应规定。”白彦锋说。
对此,赵钢锁表示赞同。“根据2023年末全国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57.07万亿元和按照5%利率测算的利息约9万亿元,影响增值税金额约5400亿元。具体的政策落实还需依据国务院后续出台的相关规定。”他说。
维持三档税率,正式实施还需出台细则
此次《增值税法》维持现行法定税率,即对货物适用13%税率,对交通、运输、邮政、通信、房地产、建筑适用9%税率,对服务业适用6%税率。
此前很多人猜测的增值税率“三档变两档”没有实现。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筹集财政收入和优化资源配置当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简并税率虽有助于简化税制,但税率水平如果继续降低,将会削弱增值税的功能作用,相应改革还需进一步研究。”白彦锋说。
在孔令文看来,实现“三档变两档”有现实难度。他解释说:“一方面,考虑到当前增值税应税交易的时间范畴和清晰的分类,若贸然调整税率,会造成很多行业增值税在销项端或进项端不同程度的税负波动,进而可能对金融等行业产生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无论是降低13%或9%税率,还是提高6%税率,都将对我国税收产生巨大影响。”
对于征收率,《增值税法》明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相对于暂行条例,删去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否意味着适用于不动产、劳务派遣差额计税的5%征收率将会退出历史舞台?葛玉御表示,从长远来看,5%征收率应该会逐步退出,但在执行层面还要看后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在规范征收管理方面,《增值税法》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同时,首次在税法中专门规定了发票管理制度,提出要积极推广电子发票,加强“以数治税”建设。
此外,赵钢锁还提醒纳税人,此次《增值税法》将纳税期限修改为计税期间,即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新的计税期间分别为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增值税法》删掉了‘1日、3日和5日’3个纳税日期,减少纳税人申报频次,降低了纳税申报负担。”他说。
距离《增值税法》实施还有一年的时间,在受访专家看来,留有一年准备期很有必要。他们一致认为,增值税征收环节多、范围广、税制复杂,还需要由国务院来制定配套的法规。此外,还要给纳税人提供了解和消化政策的时间,以便为《增值税法》正式施行筑牢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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