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意见》提出,我国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具体来说,这一支持体系包括: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完善创业服务,提供全方位发展助力;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组织创业活动,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
《意见》还明确了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的具体措施,包括实施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及时跟踪了解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创业主体运营发展情况,强化对重点群体以及成长性好的创业主体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创业融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做好稳岗扩岗支持,将不裁员、少裁员的创业主体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范围,提高单户最高授信额度,给予相对较低水平的利率。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强化社会保险支持作用,做好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工作,支持创业者跨地区流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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