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霞 闫彦明 汪苑晖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各项改革任务的关键推进之年。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财政政策要以“扩大支出盘子、优化支出结构、坚守风险底线、深化财税改革” 为核心抓手,与货币政策协同发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财政根基、筑牢安全屏障。
扩大支出盘子,靠前发力稳增长
2026年实现经济“开门红”对于达成2035年远景目标、稳定信心和改善预期具有重要意义。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发力点,需落实“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要求,在总量上持续加力。
2026年要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同时用好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特别国债等广义赤字工具,可适度增加新增专项债额度,继续发行特别国债,加力支持“两重”“两新”工作。
同时,“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较高,且“三保”、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支出需进一步加码,保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支出力度。
此外,要加快支出节奏,主动靠前发力,合理加快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和实物工作量,确保资金早到位、早使用;可视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出台增量政策,并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同配合。
优化支出结构,提质增效扩内需
在总量加力的同时,结构和效率决定了财政发力的质量,应落实“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要求,财政支出需加快从投资为主转向投资、消费并重。
一方面,提升财政发力的“民生含量”,着重解决医疗、教育、养老、托幼等短板问题,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托底作用;聚焦消费尤其是服务消费,可加大财政支持打造数字、绿色、智能等消费新产品新场景的力度,支持发展文旅、体育、养生、娱乐等新型服务消费。
另一方面,聚焦财政的经济性功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继续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重点支持“两重”建设;加强对经济转型发展中新领域的支持,如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基建领域,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以及绿色低碳与能源转型领域等,对上述领域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此外,当前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可以加强财政资金对“新市民”群体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的投入,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加力补足短板弱项。
坚守风险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已取得一定成效,区域的尾部风险边际改善,2026年需要“坚持化解风险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不放松”,更好保障和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一是持续优化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探索资本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有序扩大“自审自发”试点范围,强化对专项债形成资产的管理,加强全流程风险监测与穿透式动态监管,完善绩效管理与问责硬约束机制。
二是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对于债务“冰山”问题要坚持分类处置,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推动地方融资平台有序、实质转型;加强化债资源统筹,加快建立完善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对于新增隐债保持“零容忍”,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
三是重视政府流动性及信用问题,加快清理政府对企业的拖欠账款,缓解相关投资主体流动性,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形成良性循环。
深化财税改革,激发活力促发展
2026年要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央地关系、激发各方活力,以改革促发展。
一是优化央地间财事权关系,着力提升地方财力。一方面,适当加强中央事权,进一步细化落实已有的15个领域央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并结合新形势拓展新领域改革,适当上移中央事权;另一方面,加快地方税建设,改革现有税种划分机制,合理推进消费税征收后移及下划,因地制宜培育地方专享税种,优化税收征管、探索适度下放税权的可行性。此外,要积极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央地间、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可结合实际有序扩大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范围及区域,健全制度框架与分类体系,分阶段、分类别制定改革目标,并重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三是持续优化税制结构,强化直接税调节功能。完善直接税体系,考虑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收范围,优化综合所得税率结构,强化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健全间接税体系,适当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减少简易计税和差额征税项目,优化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提高效率和经济适配性;建立健全适应新经济形态的税收制度,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收立法与规则细化工作,并运用数字技术强化税收征管。
(作者单位:中诚信国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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